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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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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轶群 的空间

金融保险理财常识
4/9/2007

信诚推出国内首款符合新标准的重疾险

  记者今日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根据行业新规定,推出了一款全新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新型健康险--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
  据悉,该险种是国内第一款在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出台后推出的健康险。同时在部分疾病早期给予一定的保险赔付,开创了业界先河。近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圈定了25种重大疾病。
  因研究积累发现,一些常见多发、而且病理发展阶段性比较强的疾病,在初期的救治机会非常大,如果有钱及时诊治,恢复健康并不困难;反之,则进一步恶化,甚至发展到需要数十倍的钱也很难治愈、直至威胁生命的程度。因此信诚希望能够通过及时予这一独特的产品,尽早向被保险人提供援助。
  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表示,信诚“及时予”的最大特色是把保障扩大到28种重疾,同时10种重大疾病在得病早期可以得到一定的援助金。例如,恶性肿瘤在原位癌阶段、双目失明在视力0.1以内、尚未符合行业重疾标准的慢性肝功能衰竭、良性脑肿瘤等多种疾病,信诚及时予都可以给予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金。
  截止到4月3日下午三点,已有153名客户选择购买信诚"及时予",预收保费达11.3万元。(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 姜业庆)

新版重疾险为25种疾病正名

昨日,重疾险标准定义以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今年8月1日后,所有重疾险产品都将按照新定义进行设计。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规范》生效前签订的“老保单”也将受益新的重疾险定义。
  新重疾险必保6种大病
  目前的重疾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性:有的24种、有的28种、有的30种,还有更多的,但其实有的病是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好几个算。而且,“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很大的差别。
  此次出台的《规范》使五花八门的重疾险定义有了统一标准。其中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性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经售出的大多数重疾险产品包含这些疾病保障责任。
  除了新定义规定的6种重大疾病外,保险公司还可在规范25种疾病的基础上,开发新的产品。
  保险公司迅速推出新产品
  由于重疾险统一定义的工作已经做了一年之久,很多早有准备的保险公司在《规范》一经公布,就迅速推出了新一代产品。对于新的投保人而言,现在已经可以买到新定义下的重疾险产品。
  反应比较快的国寿。国寿于昨日推出的重疾险新产品,保障范围在《使用规范》25种疾病的基础上,还有所扩展,保障疾病数量达到了31种;信诚人寿也根据行业新规定,推出了全新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新型健康险——国寿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
  持有“老保单”的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新定义呢?根据要求,8月1日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必须符合《规范》,而《规范》生效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俗称“老保单”),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标准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董向兵博士表示,目前,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做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很多公司已经公开表态,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保单的索赔申请。例如,人保健康承诺:对于已购买中国人保健康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客户,将按照对客户有利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即无论是新条款还是老条款,都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执行。国寿也强调,行业新标准出台前购买信诚各种重疾产品的客户,已实行免费升级。即所有老客户都可以享受到信诚重疾险旧条款、新条款的全部保障范围。
  曾代理过国寿“重疾险诉讼案”的马辉律师也表示,新定义出台后,保险公司应该参照《规范》,按照有利于投保人利益的原则进行理赔处理。
  新定义将继续更新
  董向兵表示,重疾险统一定义后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和疾病的演变,重疾险的定义还将不断更新。为了减少重疾险理赔引起的纠纷,监管层还将成立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等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更公正的服务。
  虽然重疾险产品还处于不断更新状态中,但消费者没必要因噎废食。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认为:“对于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应尽早安排,最好不要等。买保险就像消费其他产品一样,总会有新产品面世,不能因为现在的产品存在某些缺陷就拒绝消费。”即便重疾险没有统一行业标准,各家公司也在不断推出新的产品,而新的重疾险运行一段时间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也就是说未来的风险是不确定的,所以消费者没有必要为了等新产品而耽误了现在的消费。
  国寿一位资深代理人也表示,如果消费者担心现在重疾险可能发生变化,可以把
养老保险计划与健康险结合起来购买。以重疾险作为养老保险的附加险,可以降低重疾险将来发生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重疾险行业规范正式启用 划定6种必保疾病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3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
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今年8月1日前,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将全面完成。
  所谓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
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疾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
供经济支持。
  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
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2006年8月,中保协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组建了健康保险专
家委员会,以共同制定我国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库及使用规范。
  中保协会长王宪章介绍,在重疾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因此,《规
范》主要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规范
》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
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
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
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
术。
  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据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
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大多数涵盖了上述疾病保障责任。
  《规范》还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项目)进行了明确规范。对重疾险
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了规
范性要求。
  王宪章表示,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
消费者权益;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
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
  记者获悉,3日当天,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率先推出了符合行
业新标准的“新一代”重疾险。两家公司的新产品不仅都涵盖了《规范》划定的6种必保疾病和19种可选择
疾病,还把在《规范》之外的疾病也纳入保障范围。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告诉记者,实施
行业新标准后,重疾险市场是新老产品共存的局面。目前该公司老重疾险保单已自动升级成符合行业标
准的保单。
  人保健康则承诺,对于已购买人保健康原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将按照对客户有利的原则处理原有保
单的索赔申请,即无论是新条款还是老条款,都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执行。
 
来源:新华网

重疾险行业规范推出 市场迅速反应创新产品

  新浪财经讯 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同时,《规范》还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项目)进行了明确规范。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规定出台后,市场反应相当迅速,3日当天,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率先推出了符合行业新标准的“新一代”重疾险。人保健康则承诺,对于已购买人保健康原重疾险产品的客户,将按照对客户有利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即无论是新条款还是老条款,都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执行。
  除产品的涵盖范围之外,理赔程序也有所创新,今天,信诚人寿应时而动,推出了第一款在部分疾病早期即给予一定保险赔付的险种,“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常受人诟病“保死不保生”,这款险种的推出有可能在业内开创一个“初期理赔”的先河。即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给予客户部分赔付以解燃眉之急,目前此产品可以预先支付的保险金为基础保险金的15%。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新险种的推出,可能会对重疾险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因为重大疾病在罹患初期治愈的可能性很大,而一但确诊为“重大”的程度,治愈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初期预先赔付,对保险人有利。之后,其他的保险公司也许会跟进,设计出类似的品种。但是如此一来,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增大,重疾险的保费就有上涨的可能性。
  新郎财经 权静
3/28/2007

投连险又一春:保监会批量放行外资账户

  见习记者 方会磊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保监会接连对保险公司申请开办投连险投资账户做出批复,对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海康人寿”)、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下称“友邦”)、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联泰大都会”)和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信诚人寿”)四家公司新设共12个投资账户准予放行。
  “我们将于4月正式推出新的投连产品。”3月1日,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一位人士透露。是次,保监会批准友邦在上海、广东、深圳、北京、江苏分公司新设增长组合投资账户。
  信诚人寿获批新设的3个投资账户,分别为“平衡增长投资账户”、“策略成长投资账户”、“积极成长投资账户”,均为偏股型投资账户。2006年6月30日至2007年2月27日,现有四个投资账户的净值增长率分别为5.27%、16.5%、55.6%和1.05%。其中,原增值投资账户和基金投资账户均为股票和基金投资账户。
  同样作为合资保险公司,联泰大都会此次共获批5个投资账户,其中,“股票型投资账户”和“混合偏股型投资账户”均为股票投资账户;海康人寿获批积极型、平衡型和安全型三大投资账户,这也是海康人寿自成立来首次获准开展投连险。
  对于这轮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接连获批投连险投资账户,知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回暖,投连产品的收益较过去两年业绩显著,如专职于投连险产品的瑞泰人寿称,去年其投连险账户的回报率达70%以上。各家保险也都希望借助投连产品分享股市红利,吸引投资者。
  “这也是继上一轮2005年初投连险推销兴盛期之后,保险公司投连险账户第一次大规模放行。”上述人士称。
  类似的是,2005年投连险行销火热也由外资和合资保险撑起。
  “由于投连险产品本身设计复杂、营销成本高,加上2002年平安、新华等中资保险公司遭遇投诉漩涡,所以无论是中资保险机构提出申请,还是监管机构的审批都很谨慎。”此前,平安保险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不会推出新的投连产品。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由于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的母公司和外资股东等拥有丰富的投连险运作和销售经验,“由他们挑头来推起这轮行情,也是情理之中。”以信诚人寿为例,其外资股东英国保诚集团的投连险业务量占集团保险业务总量的80%。
  而对于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运作投连险的能力,该人士说,“中型的保险公司都会有自己的投资管理团队,对基金的选择和操盘水平上,应该和基金公司的差距不是很大,但对于只有两三个投资管理人员的小保险公司,开办投连险则隐藏着高风险。”